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表彰先进,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引导我院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社会的宝贵人才。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学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激励着广大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通过此项评比工作,可以促进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激发毕业生献身祖国、服务社会的热情,树立面向基层就业与艰苦创业的思想,鼓励他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对象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0届毕业生(不含预读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地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在就业过程中,能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就业的有关规定,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主动、积极到基层就业。
3、专业思想稳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远大理想和求实进取精神,学习刻苦认真,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照条件顺序优先考虑:(1)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者;(2)本科获得三次(含三次)、专科获得两次(含两次)院级奖学金(含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者;(3)本科获得两次(专科获得一次)院级奖学金并且在外语资格等级考证中外语系本科同学已过专业英语四级、非外语系本科和外语系专科同学已过大学英语四级、非外语系专科同学已过A级或B级者;(4)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三等以上奖励者;(5)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5、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测评成绩良好以上,身体健康。
6、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本科含学位证)。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系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按照“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的原则,要求每位毕业生实事求是地写好入学以来的个人总结。
2、各系在毕业生自我总结基础上,组织小组交流评议,班级初评,并经系部相关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后,填写《201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填写准确、清楚、完整)。各系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6月10日前将《201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各系2010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同上报学生处。
3、各系按照本系毕业生总人数的12%上报2010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经学生处审核、报学院审批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奖励办法
1、由学院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2、对优秀毕业生,学校将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与原则性强,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遵循“三公开”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