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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00:00 来源: 未知 字体大小:

    各教职工:
    接穗丰村委会和学院保卫处通知,办理居住证须知如下:
    一、应提供下列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小一寸相片三张。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一张(照相时领取)。
    4、年满18—49岁的女士须提供有效计生证明。
    5、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穗丰村委会二楼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6、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2)租赁合同。
    3)购房合同。
    二、请各位教师自行到太和外来人口中心办理。
    太和外管中心电话:87438751
    外语系
    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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