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天河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团体,根据天河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团总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 对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团总支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 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 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 团总支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 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6、 全体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团总支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 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 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第三章 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制度:
每位干部有6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手册》,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学习态度
1) 学习积极主动,重视学习(1分)
2) 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旷课(-2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工作态度
1)、积极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情况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关心各部工作,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2分)
(4)、工作能力
1)、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方法妥当(2分)。
2)、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部长与部员的关系(2分)。
3)、与各部门交流广泛、协作密切(1分)
4、考勤状况
(1)干部:会议、活动、工作签到
1)、本月全勤者。(2分)
2)、本月事先请假两次以内者。(1分)
3)、本月请假超过四分之一者。(-5分)
4)、本学期无故缺席三次或以上,则视为自动退出团总支学生会。
(2)、部长级以上干部:无故不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及有关证明)。
5、其他
(1)形象
1)、挂工作牌:未挂工作牌一次扣2分。
2)、穿拖鞋、染发,在公众场合吸烟、酗酒、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扣8-15分。
(2)修养:工作态度不好一次扣4分,不勤于思考扣1分。
(3)日常工作
1)、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 扣2分。(属部长级以上干部)
2)、随意翻阅或涂改文件资料扣2分。
3)、因工作出色受到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但每月以一次为限。
一、考核组织:
主要由纪律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统计工作;(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监督;主席团审核决定)
二、考核程序:
(1)、由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对自我鉴定及纪律部进行考评的两部分进行考评。(自我鉴定表于学期结束之际填写完后各部部长统一交到主席团)
(2)、主席团通过一个星期的统计、考评、复核。
(3)、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将最终统计进行审核评定,无误后转交纪律部继续考核。
(4)、审核结果交由秘书处代为公布。
第四章 奖励
第一条: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突出的部员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第二条:奖惩办法:
1、评定分数80-100分为优;70-80分为良;60-70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每月评“优”者,在部长会议上予以表扬,月评“不及格”者,一次予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劝退或勒令辞职。
3、按学期平均分评定为“优”者,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说明:以上评定,考勤评分与加分以百分为限,超出百分以百分记,不满百分,按实际分数记分。评分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提升和罢免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会所有奖惩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五章 处分
第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受处分:
1、学生干部累计(会议,工作)考勤无故缺勤三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累计(会议,工作及相关活动)考勤无故缺勤达五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合格;在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门次者,不得评为优秀。
2、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不及格
3、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条:受院系警告或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三条:凡所有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拉帮结派,崇尚个人主义或严重影响团总支学生会正常工作者,经查明属实,一律处予开除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四条:所有处分均以墙报或文件的形式发生。
第五条:所有处分事项均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团总支学生会纪律部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纪律部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团总支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 全体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 全体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 考核结果将填入《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备案,由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将结果存入团总支学生会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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