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团内评优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弘扬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整体推进团的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院团委的工作指示,贯彻落实院团委关于五四评优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使团内评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外语系团总支特制订此细则。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支部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65%,支部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规范;有一个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同学的团支部领导核心;工作制度健全有效。
3、 具有学用心志、行之诚明的良好班风;各团员自觉起到模范作用,没有犯罪,违纪处分情况。
4、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5、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并积极参加团总支要求的各项系级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6、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各个参选团支部需按照规定时限上交关于先进团支部申报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系团总支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内容充实,详细介绍本班情况,形式(文字材料一份、PPT或视频短片等)字数不限(填写附件5)。
2、系初步评审
系团总支根据班级支部自述情况,结合相关班级量化考核记载,对所申报班级进行考评,具体根据如下:
⑴各支部团组织生活情况;
⑵班级平时到课率情况;
⑶政治学习情况
⑷学习成绩情况
⑸卫生纪律情况
⑹申报材料(包括材料上交准时、材料质量);
⑺班级违纪情况;
⑻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例会到会情况及工作态度;
⑼支部团干工作完成情况;
⑽支部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人数情况;
⑾各班参加院系各项活动情况(例如: 院田径运动会、五四大合唱、团精品活动及体育活动);
3、院团委审定
系团总支将整理的数据以及分数排名考察后,征求党总支意见后上报院团委。
4、公示
评选结果确定后,将在系宣传栏对获奖班级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举报。
5、表彰
公示期后,在五四大合唱比赛当晚进行表彰。
(三)评选名额
系团总支将根据申请优秀团支部的各支部的团活动情况、系的团活动参加情况、政治学习情况、学习成绩情况、卫生纪律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分值多少评选出班级数25%为先进团支部、40%为良好班级、9%为合格班级(毕业班除外)。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一)评选条件
1、在各班级团支部内和系团总支部门任职不少于3个月的团员干部。(包括各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学生党支部工作干事)。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与真理,勇于与伪科学斗争。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带头学习、钻研,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成绩优良。
5、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团的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6、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7、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学习,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并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8、准时出席每次的团干会议,与会没有不到、早退或带头签到后马上离开的情况;没有犯罪,行政、违纪处分情况。
9、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在校外文体活动、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各基层团组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投票确定人选。
2、初评:系团总支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推荐材料(附件3),经过系团总支考察,征求党总支意见报院团委。
3、终评:院团委评审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三)评选名额
对各支部的推荐名单,团总支将进行严格审核,最终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各支部优秀团干名额,原则上按每班一名进行推荐,对于考核较差班级将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其优秀团干名额。
四、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能起到团员的带头作用。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4、自觉履行团员的权利与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优先考虑(例如: 院田径运动会、五四大合唱、团精品活动及体育活动)。
5、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6、没有犯罪,行政、违纪处分情况。
7、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在校外文体活动、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各基层团组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投票确定人选。
2、初评:系团总支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推荐材料(附件1),经过系团总支考察,征求党总支意见报院团委。
3、终评:院团委评审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三)评选名额
对各支部的推荐名单,团总支将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先进团支部每班5名,良好团支部每班2名,合格班级每班1名推荐,最终确定各支部优秀团员名额,对于考核较差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支部优秀团员名额。
五、附则
出现一家情况之一者,取消支部评优资格:
1、支部不参加院系团学活动的。
2、支部不按要求组织团活动。
3、支部不能按时上交申请材料及评优名单。
4、团员违法犯罪的(一经公安机关备案),取消团员所在团支部评优资格。
5、通过网络及其他媒体发布或传播与事实不符的恶意言论。
6、其他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评选细则由2012年3月30日正式使用。
外语系团总支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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