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目的:
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二、 考核范围:
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 考核内容及要求:
1、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
(1)对党的认识及态度
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对学院及班级开展活动的态度除特殊情况外,对这些活动一贯积极参加,如有余力,则协助开展有关活动。
(3)对校党团委、团总支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校党、团委和团总支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
(4)对学生种不良风气的态度
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影响、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
2、工作情况
(5)工作态度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开拓,从不满足现状,工作中任劳任怨。
(6)对待工作中困难的态度
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7)组织能力
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8)活动能力
广泛联系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校方部门,能很快适应各种社交活动。
(9)表达能力
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10)工作效率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自习时间,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 工作效果
活动本身意义大,参加人数多,影响面大,同学们反映很好,工作与以前相比有很大起色。
(12)工作任务
非常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特长,在开展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作出正确决定(注:诸如审稿,评奖之类的工作)。
(13)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14)工作中的协作精神
工作中的顾全大局,从整个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15)使用和选择干部
考虑到每个干部的特点,使用是扬长避短。大胆选拔有才能的干部,使其能力得到很好的发挥。
3、学习情况
(16)学习态度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好。
(17)学习成绩(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调整)
成绩良好,总评在70分以上,在班排前20名。
(18)学习进步情况
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4、组织概念
(19)严格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办事
另:各部门选择和使用干部、干部任期长短应以本条例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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